攝影人迷焦、落款的自省(增加背景音樂)

2010112400:05
    踏入單眼相機的世界未滿一年,端詳一陣子別人的相片,拜讀先進的大作,身不由己地臨摹仿製,一陣子下來,對於攝影常用手法產生了些許納悶,很淺顯的一些垂直思考,對於時下攝影人做法,以乖離異常作為出色之表徵,不解,提出來請求大家的指導。
  
 

    攝影是指將眼前所見的,呈現給他人,當然以眼睛所見真實為主,要不然乾脆用電腦合成就好,時下攝影人常用的散景迷焦,本是為了強調主題,問題是,成像之後的結果,卻不是當時眼睛所見到的畫面,這種情形,儼然已成為目前市場主流,極端的是,後製的手法,更是變本加厲,初入單眼世界,當然不能免俗,每每遵循前人技法,拍攝時亟盡取巧之能事,拍攝後找遍軟體,修圖抹臉愈怪愈討喜,問題是,完成後拿相片再到原拍攝現場比對,照片與真實的場景,呈現極大的出入,照片充其量只不過是攝影者刻意營造出來的氣氛,與實景是無關的;由於這樣的觀念引導整個市場走向,我的質疑是,玩弄視覺效果這樣做到底對不對? 與攝影求真的本質,大相庭逕,觀眾看到相片裡,鮮艷美麗的景色,興致沖沖的老遠跑去賞景,大多是敗興而歸,換一個主題而言,如果相片不是風景而是人,我這樣的推論是很傷人的。



    目前攝影市場,大多數看相片的人,迷戀這種不實的取向,市場導向的結果,廠商大力推廣這類器材,大光圈長焦距盡極所能,更有以散焦是方的還是圓的,星芒是十字的還是國徽的,愈貴的鏡頭愈可營造眼睛所無法看到的效果,勢如野火燎原,席捲攝影市場,這種苦果,源自於攝影者,以扭曲原始而猶沾沾自喜,終將為攝影帶來無盡的災難。近來各項攝影比賽,得獎的作品,慢慢不再以大散景迷焦,為優勝之考量,應該也是源自於這種考量吧。



    如同是Mobile1、DcView這種在台灣還殘存的大型網站,分享攝影作品時,系統鼓勵落款留名,您想想,拍攝相片的作者,初衷為了記錄所見,構圖時左支右拙,常常為多一絲而計較半天,為了害怕他人盜用,受到這種署名汙染,糊里糊塗地在自己相片四周角落,留下拍攝者標記,或為製作時的資訊,可是,拍攝者正是這產品的原創者,何忍戕害自己嘔心泣血之作,讓他所生出的孩子沾汙,把自己完成的美感破壞無遺。這件事情,另由法律面來看,版權是您拍攝後就自然就存在的權力,並不會因您沒在該作品署名,而讓權利而有所損失,這麼淺顯的道理,攝影人卻爭相掛名屢見不鮮,以自戕而不自知。依此此推論,終其究者,署名落款也不過是取暖心態作祟吧。


 

ps.拍攝地點 永和Sogo大門前